給善良的提醒(#54)

一直以來,身邊的人都認爲我是個“超級”善良的人,我也堅信自己是。

但在經歷過無數次“人善被人欺,馬善被馬騎”的切身之痛后,我努力地從很多書籍和説書影片找出“病因”,然後重新定義、調整和詮釋了一個適合現在階段,自己最喜歡的“善良”:

“在不違背良心、不犯法和保有原則的前提下,
對別人釋放善意。
這個過程中必須要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,
做到施與受的人都有福,
才能把善良發揮出至少雙倍的效果,
才能把善良的價值發揮到極緻”。

曾經聽說過一個帶有諷刺意味説法:

“做一個善良的人比做一個講道理的人來得輕鬆”。

比如每當遇到親近的人或老弱傷殘做出一些冒犯甚至是違法的事時,爲了不傷和氣或背上沒同情心等等的駡名,寧願選擇忍讓,也不願坦白告訴對方這是不對的行爲。

雖説善良是一種選擇,但毫無底綫的善良只會間接縱容別人的無禮行爲,同時不停地耗損自己的能量,委屈了自己。

這樣等於同時傷害了兩個人–對方還有我自己,那即便再怎麽“善良”也沒有任何價值。

有鑒於此,我要爲自己的腦袋更新到前面所提到的那個“善良”版本,時時提醒自己,才能夠讓我的善良產生正向影響力!